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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时间: 2023-05-23 09:04 分类: 招聘动态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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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力,着力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后备力量建设,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数量

具有绥德县户籍或绥德县生源,且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100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良好,能够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勇于担当作为,能够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任劳任怨,敢于斗争,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奉献精神;

4.处事公道正派,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5.忠诚履职尽责,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坚持在村工作;

6.具有绥德县户籍或绥德县生源(2023年5月22日前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7.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现任村干部;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

三、岗位、任期及待遇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我县“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且不占所任村“两委”班子职数。选聘人员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任职,对同一示范村出现本村户籍人员超出或不足的,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调剂。是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2.聘期为3年,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

3.选聘人员每月享受岗位补贴2800元,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4.镇(中心)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鼓励引导聘用人员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等招录考试或自主创业。任职期间可通过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具备公务员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

5.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自觉坚守工作岗位,坚持食宿在村,镇、村两级要根据实际情况保障好基本食宿、办公条件。县级机关单位或镇(中心)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或借调其从事其他工作。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sd.gov.cn)和“绥德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sd.gov.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要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以内)。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8时至6月1日18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0日8时至6月2日18时。

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6月17日8时至6月19日24时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6月下旬)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

1.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三农”工作、基层治理等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制度等。

2.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考生可在笔试结束3日后登录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7月上旬)

1.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实施方案》和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合适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没有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递补。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最终面试成绩以加权计算后为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加权后)×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所有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7月上旬)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考察主要内容为个人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六)公示(7月中旬)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7月下旬)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到县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凡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分配到村任职。

五、重要提示

本次选聘工作不收取考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考生要及时关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选聘相关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1.政策咨询:0912-5625237

0912-5765187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2-5765183

绥德县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