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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2-07-05 10:55 分类: 职业指导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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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下半年全省将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主题

 服务攻坚促就业 筑梦青春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1届、2020届有就业意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做好2022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登记。各市(区)要依托陕西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就业管理系统”)做好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省人社厅已协调省教育厅于7月下旬移交我省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将在9月底之前分批移交在外省上学的陕西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省人社厅收到移交信息后,将通过就业管理系统,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户籍地,分拨至各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各市(区)要及时查看就业管理系统,务必在一周内接收完毕。

(二)健全完善各类群体实名信息台账和帮扶机制。各市(区)要依托就业管理系统建立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依托就业管理系统建立2021、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台账,依托失业登记信息系统建立35岁以下失业青年实名台账。要通过数据比对、电话回访、走访摸排等方式,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各类台账信息按照系统当前的经办机构开展就业帮扶,并做好服务记录。

各市(区)要加强对人社部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人员的跟踪联系和就业服务,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

(三)集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公开行动。结合我省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举措,省人社厅编印了《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同时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发出《青春新赛道 就业新航程——致陕西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见附件1),已在陕西公共招聘网和“秦云就业”小程序发布。各市(区)要充分运用各种方式或渠道,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服务清单。亮出“秦云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失业登记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招聘网站、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加大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度,帮助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更多职业指导、岗位推介、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机会,使其尽快尽早实现就业。

(四)高频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接续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中央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用好线上招聘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广泛应用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并加快岗位信息省级集中、全国联网发布。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组织线下招聘活动。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包括西安、咸阳、榆林、汉中等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五)大力推进政策快办助力就业行动。各市(区)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结合当地业务发展实际,逐步扩大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范围,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推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加快毕业生就业政策网上办,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实施直补快办、无感智办,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六)协调推动公共部门岗位加快落地。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扩大招聘计划,加快推进“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对招募空缺岗位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完成招聘、招募计划。抓紧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相关工作,力争8月1日前完成,落实教师招聘“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

(七)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各市(区)要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八)持续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各市(区)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售卖简历和证书以及其他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约谈、及时纠正。

(九)组织开展“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典型宣传活动。各市(区)要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典型,推出系列新闻宣传,组织开展事迹报告,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通过典型示范和朋辈引领,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区)要将服务攻坚行动作为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就业主管处(科)室要切实牵总负责,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每项任务要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各市(区)于7月4日前,报送就业主管处(科)室工作人员联系表,并加入业务交流微信群。

(二)抓好任务协调,强化工作调度。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省人社厅将从7月起,对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日调度,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进行周调度(7、8月每周报送,附件2),对未就业毕业生实名联系和帮扶进度进行半月调度。各市(区)要根据每项任务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加强人员调配和保障,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服务态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数据真实有效,杜绝欺上瞒下、数据造假等问题的发生。

(三)抓好资源整合,加强宣传报道。各市(区)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12月20日前将行动总结报省人社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谌能仁 电话:029-63915077

王会青 电话:029-85268411、85233397(传真)

邮箱:376806385@qq.com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日